事项须知:

一、反映问题受理的范围

受理检举事项的范围是:“三务”不公开、假公开问题;惠民政策实施过程及惠民补贴资金发放存在不公开、公正、合法问题;涉嫌贪污贿赂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。

二、反映问题的办理

纪委收到问题反映件后,按诉求内容分派给相应主管部门,由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将处置结果反馈给反映人。

三、反映问题内容的填写

1.反映人应当至少提供被反映人的名称或者姓名、地址、违纪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。

2.反映人反映违纪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,对提供反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诬陷、捏造事实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.网上反映问题只是对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检举的一种途径,反映人还可以通过电话、书信等形式检举,也可以直接向纪委信访部门举报。

2.反映问题的主要内容应尽可能详细、准确。

3.反映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是单位、个人自愿行为。